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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知公告
关于征集意向合作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09-18 09:00:31 浏览次数:

 

我单位因工作需要,拟选取一定数量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作为意向合作机构,现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。

一、合作方条件

(一)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,已成功入驻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会计审计服务名单。

(二)在武汉有长期固定的工作场所,能及时响应我单位委托工作事项。

(三)有会计审计的相关资质及项目经验。

(四)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、无重大经济纠纷。

二、合作模式

(一)对于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,我单位将筛选后作为意向合作会计审计服务机构。待我单位需委托开展相关业务时,按照政府采购及内部相关程序选取会计审计服务机构,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。

(二)服务取费标准:见附件2

三、提交报名材料

有意向合作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,请提交以下电子报名材料(盖章扫描并保存为pdf格式,扫描文件需清晰可辨),并于923日下午53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whtdcbzx000@163.com,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,逾期无效。

1、报名表(见附件1);

2、单位简介(含在汉公司(分公司)的办公场所、人员组成、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情况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;

3、进入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会计审计服务的证明资料;

4、会计审计服务所需的资质文件及相关项目业绩材料;

5、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、无重大经济纠纷的承诺函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(一)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提交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,我单位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核贯彻整个合作过程。如果发现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提供材料包括虚假信息的,我单位将立即终止双方合作;对我单位实际工作造成损害的,我单位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(二)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,通过比较2018年以来以内承接的武汉区域内的业绩(特别是土地储备业务相关)数量、质量、相关性等方面因素,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合作机构。

(三)合作过程中,因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发生变更导致未达到上述合作条件的,双方终止合作。

(四)对于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,我单位将主动进行电话联系,意向合作名单不再单独公布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何工;座机:027-82799520

 

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

2021918

附件1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意向合作

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报名表

 

1

单位注册名称

 

2

法定代表人

 

3

公司注册地址

 

4

武汉工作场所地址

(与注册地址不同时填写)

 

5

公司电话

 

6

电子邮箱

 

7

固定联系人

 

8

联系人电话

 

9

营业执照(商业登记)证书编号

 

 

我单位愿意按照此次公告明确的合作模式,开展双方意向合作。同时,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报名资料准确无误,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内容,我单位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。

 

(单位公章)

        

 


 

附件2

会计审计服务取费标准

 

审计事项

取费标准

1

年度财务报表审计

按照保底与封顶方式进行结算,即按5000元的标准予以保底,按照鄂价规【2010265号文件确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标准的30%计收,同一委托单涉及的最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

2

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

4万元/

3

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咨询

5万元/

4

储备资金拨付核查

1万元/

5

项目办结审计

1.5万元/项,片区内涉及多个项目的,按照实际项目个数叠加付费

6

项目决算审计

1.5万元/ 项,并宗供地的按并宗项目个数叠加付费

7

其他专项审计

按照保底与封顶方式进行结算,即专项审计费按5000元的保底收费标准予以结算,同一委托单涉及的专项审计费最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,具体标准如下:审计金额在1亿元以下(含1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审计金额的0.12%支付;审计金额在1亿元至3亿元(含3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12万元包干;审计金额在3亿元至6亿元(含6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14万元包干;审计金额在6亿元至10亿元(含10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16万元包干;审计金额在10亿元至20亿元(含20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18万元包干;审计金额在20亿元至30亿元(含30亿元)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20万元包干;审计金额超过30亿元的项目,专项审计费用按照25万元包干封顶。

8

全流程审计

按工作单项据实结算,其中各单项不超过上述单项标准,项目总价不超过100万元。超过100万元的项目,我单位另行研究确定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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